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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第二届世界居士佛教论坛
 
论文纲要   [宗教对话视野下的居士佛教] 上页  下一页
 

    邱高兴 (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)

 
   

    宗教发展的历史昭示了一个结论:世界上的主要宗教在起源和发展中都不是孤绝的。犹太教起源于各种闪米特宗教;基督教源於犹太教。而从文明冲突的角度,看似和基督教及犹太教水火不容的伊斯兰教,却是从这两教中发展而来的。而佛教则不仅带有印度本土传统的婆罗门教的特徵,当传入中国後,又是在和儒教及道教的相互融合和吸收中发展的。

    当今的世界的全球化趋势造成了文明之间的互动,而移民文化更促成了所在国的文化多样性,不仅在美国这样一个熔炉国家,宗教和文化复杂多样,就是在欧洲,传统基督教信仰的大本营,随著非洲及东南亚移民的大量增加,这些欧洲国家也同样面临了宗教信仰多样化的特徵。

    在这种宗教信仰多样化的环境中,有两种不同的反应。一种是站在西方文至上的立场上,惊呼“文明的冲突”;另外一种则是主张宗教的对话。我们认为,宗教对话显然比冲突的思路更能正视我们所面临的问题,同时也更有积极意义。

    宗教之间的对话的目的首先在于正视不同宗教的存在,认识他人宗教信仰的价值。这是宗教对话的一个最起码的出发点。只有在肯定其他宗教信仰的价值的基础上,才有对话的必要。如果认定对方的宗教信仰是伪宗教、伪信仰,那麽再去和他对话就完全失去了意义。其次宗教对话要求同存异,宗教对话不是为了以某种宗教消解另外一种宗教,而是为了从其他宗教中吸取营养。诚然,宗教之间在核心信仰上是互补让步的。但是在并不妨碍宗教之间就人类的伦理问题达成基本的共识。1993年所发表的世界宗教议会宣言《全球伦理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
二零零六年七月廿一日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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